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们对县本级行政审批类证明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共梳理出183项证明事项,其中实施“无证明”办理79项,实施证明办理104项,形成新的《泽州县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附件1)和《泽州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附件2),现予以公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泽州县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中的79项事项时,不再提交证明材料,采用告知承诺、部门核验、数据共享以及直接取消的方式替代。
“两清单”遵循证明法定、实事求是、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动或其他原因造成清单事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清单至公布之日起生效,原2023年7月5日公布的清单予以废止。
附件1:泽州县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
附件2:泽州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