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泽州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公证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07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泽州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公证员的

 

泽州县司法局直属单位泽州县公证处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合同式公证员3名,公证员执业时间3年以上,且符合公证处主任任职条件者优先聘用。人员聘用后,在泽州县公证处统一管理下,从事公证工作。

二、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泽州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经泽州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23年87811日。

3报名地点:泽州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晋城市城区新市东街449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员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泽州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泽州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评价择优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泽州县司法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泽州县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泽州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宜由泽州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62023956(泽州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

附件:泽州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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