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司法局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4-03-20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

三、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五、做好矛盾纠纷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类型、发展趋势和调解情况以及工作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