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泽州县司法局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泽州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初审、上报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股、基层公证管理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四个科(股)室。
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情况:2018年底,县司法局在编39人。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691248.52元,财政应返还额度646054.48元,支出8645147.72元。
第二部分:泽州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泽州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收支情况
(一)预算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8691248.52元,其中:年初预算7385062.00元(工资福利支出480206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406.00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31040.00元,专项业务费2583000.00),年中追加预算418149.60元,年中核减256863.08元,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144900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645147.72元,其中:
基本支出5134235.5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72771.38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361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854.12元。
项目支出3510912.22元,其中:行政运行2000549.5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4872.85元,基层司法业务支出98114.35元,普法宣传支出171725.52元,公证处业务经费90000.00元,法律援助70866.00元,社区矫正经费74784.00元。
三、与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1、上年结转646054.48元,本年累计结转692155.2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188.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结转475439.28元,基层司法业务75528.00元,法律援助67000.00元,社区矫正70000.00元。本年度结转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2、其他数据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四、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本年度专项业务经费预算2583000.00元,较2017年预算2595500.00元,减少12500.00元。主要由于2018年一般公务支出减少10000.00元,减少资产清查专项业务费250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0.
六、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0万元,2017年0万元,无差异。
本年度本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2018年4.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 2018年比2017年减少2.7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公务用车修理费票据开在本年度,在本年度结算。
本年度本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辆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0万元,2017年0万元,无差异。
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9.53元,比2017年减少4.17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计划金额为26.35万元,决算金额为25.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泽州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年度涉及绩效评价项目资金351.09万元,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