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服务行业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新阶段。新规聚焦虚假登记、“黑中介”乱象等行业痛点,通过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既为合法经营者保驾护航,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制度动能。
《办法》通过明确登记联络员与代理人的实名核验要求、诚信声明义务,建立虚假登记惩戒机制,将直接责任人列入限制登记名单,从源头遏制虚假登记行为,筑牢市场准入的“第一道防线”。
《办法》首次明确登记代理人的定义、任职条件和行为规范,要求其通过全国统一的信息系统表明身份、如实记载执业情况,不得兼任登记联络员(自有经营主体除外),同时建立执业记录保存、信息变更报告等制度,让代理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这既能遏制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也能引导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登记代理人的反洗钱义务,要求其核验委托人身份信息、记录受益所有人相关情况,协助配合反洗钱调查,不得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这一规定不仅填补了登记代理领域反洗钱监管的空白,更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办法》通过规范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减少虚假登记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破坏,让诚信经营主体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办法》明确登记机关的监管责任和服务导向,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全程电子化等手段提升登记效率,在严监管的同时保障登记便利度,实现“放而不乱、管而有度”,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进入“严管+便利”并重的新阶段。随着各项规定的落地实施,将有效净化市场准入环境、规范行业发展秩序、防范各类潜在风险,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让市场活力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持续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