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行审函〔2022〕75号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审核,准予“晋城一中教育集团南岭爱物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为“泽州县南岭爱物学校”,现予以公告。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