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以下43个取水单位(名单附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未获准延续,我局将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杨茉丽 联系电话:0356-3038022
附件: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注销取水许可证名单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