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城市煜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钢铁回收项目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4-29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晋城市煜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晋城市煜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钢铁回收项目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占地的基础上(现有厂区占地面积、位置及厂区内设备数量未发生变化),新增占地6万平方米(距现有项目厂区西南侧约800米处),租赁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及部分空地进行改造并新建厂房,配套废钢剪切、加工设备及压块设备等,确保年加工达到130万吨废旧钢铁(剪切2万吨/年、打包15万吨/年、直接利用料113万吨/年),使总建设规模达到年加工、回收生产160万吨废旧钢铁。该项目办公楼、食堂、公共浴室等生活福利设施全部依托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现有,不再单独设置。2022年3月18日,晋城市巴公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203-140526-89-02-386641。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0.08%。

该项目选址位于《晋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内;位于《关于印发泽州县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泽政办发〔2021〕14号)中确定的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泽州县辖区),该项目为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通知》中要求的市区周边重点管控区内不再布局的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和产能减量置换铸造高炉)、铸造(不含高端铸件)、水泥、有色以及其它耗煤项目(不含关停搬迁项目)行业;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公工业园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晋市审管批〔2020〕348号)的相关要求,不违背《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公工业园规划(2018-2035年)》中装备上游配套产业区的发展方向,用地性质符合 《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公工业园规划(2018-2035年)》用地布局规划;符合《废钢铁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的相关要求。

根据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晋城市煜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钢铁回收项目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环咨〔2022〕15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要求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原料储存、物料输送等各产尘工序严格按环评要求分别采取全封闭措施,应加强通风换气、定期采用机械清扫车清洁地面,保持车间地面干净,确保粉尘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山西晋钢智造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污水综合处理中心处理后回用于晋钢集团全厂生产新水水源,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进行建筑隔声、基础减震、限速禁鸣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生活垃圾在厂区定点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收集后送至危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