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西清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锰硅合金生产线及余热综合利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山西清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锰硅合金生产线及余热综合利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公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内容为:1台48m2铁合金专用带式烧结机、4台33MVA全密闭矿热炉、30×1.2MW燃气发电机组+1×4.5MW余热蒸汽发电机组(以净化后的矿热炉煤气为原料)、1.5亿块/a免烧砖生产线(以矿热炉炉渣为主要原料),以及其他配套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规模为:年产烧结矿29.305万吨,年产锰硅合金30万吨。该项目已通过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两高”项目省级联席会议审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7月1日针对该项目下发了《关于山西清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锰硅合金生产线及余热综合利用新建项目通过“两高”项目审核的函》,同意该项目建设。巴公发展改革部于2024年7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407-140526-89-01-133805。
项目总投资10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5万元,占总投资的2.92%。
该项目选址位于《晋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内;项目为铁合金制造项目,不属于《晋城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4〕11号)中要求不再布局的行业。
根据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山西清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锰硅合金生产线及余热综合利用新建项目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泽评估〔2024〕40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要求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安装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高效湿式除尘器、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SCR脱硝装置等环保设施;厂内外运输车辆使用符合现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标准的车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锰矿烧结系统设备冷却排水、矿热炉及配套设施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余热发电机组辅机冷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软水站含盐废水)回用于水渣池补水及洒水抑尘使用;生活污水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及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能力为5m3/h,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水渣冲渣。均不外排。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对各类风机安装消声器,对于鼓风机、离心机、泵类等设备设置减振措施,设备与管道间采用金属软管柔性联接;强化厂区及厂界的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八)项目核定总量:烟尘为57.85t/a,粉尘为92.71t/a,SO2为47.39t/a,NOX为90.79t/a。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