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泽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18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泽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0818日-202108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泽州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股窗口)

邮编:04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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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泽州县

泽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泽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位于泽州县金村镇枣园村与孟匠村附近,规划孟匠二路与孟匠三路交叉口西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九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实验楼内包含为满足疾控中心使用要求的实验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特殊用房及其他基础配套用房)、道路铺装及室外管线工程及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机动车停车场、供气、给排水、配供电、绿化等设施。我局于2020年9月17日出具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泽行审发[2020]190号)。该项目总投资397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占总投资的3.54%。

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废水、弃土(渣)等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要及时进行绿化、美化和生态恢复。

(二)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要全部收集并采取除臭、消毒等有效措施;实验室废气安装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及辅助消毒装置,确保大气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液禁止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站;项目实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疾控中心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晋城市正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各产噪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施并采取室内基础减振及采用性能较好的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再经地下室阻隔削减后,可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疾控中心本身为敏感目标,须在周边采取植物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

(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实验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理化实验室废气装置中废活性炭、生物安全柜废过滤材料和过期的药品、化学试剂等危废收集后送至危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要求执行。

(六)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