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晋城市绿源春农业专业合作社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县重点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2-07 发布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泽行环审〔2023〕004号

晋城市绿源春农业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报送的《晋城市绿源春农业专业合作社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批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泽州县下村镇瓮山村北400m处建设年存栏5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5栋标准化鸡舍,饲料库,蛋库,堆肥车间、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备设施,建成后年产鸡蛋6000吨。20221021,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210-140525-89-05-315436。该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环保投资121万元,占总投资的1.78%。

该项目选址位于《晋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21〕17号)的重点管控单元内;该项目为蛋鸡养殖项目,不属于泽州县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和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泽政办发2022〕10号)中要求不再布局的行业。

根据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晋城市绿源春农业专业合作社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晟环咨〔2023〕2号)的评估结论,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前提下项目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要求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的建设、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鸡舍、堆肥车间、饲料加工等各产污工序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鸡舍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经地埋式生化一体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综合利用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各产噪设备采用隔音、减震、柔性连接以及安装独立底座等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在厂区定点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收集后送至危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并做好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书》所提要求执行。

(五)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要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自行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五、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要按照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后续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


泽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