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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1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泽州县水务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务局联系(地址:城区府衙街225号;邮编:048400;电话:0356-3039079;电子邮箱:    zzsw303907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及我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在“泽州县人民政府网”共发布政务信息126条。在“晋城市水务局”“山西省水利厅”等其他信息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1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高效运行。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整合力量、配齐人员,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围绕水利重点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及时公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决策事项等,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县政府办对于组织机构、部门工作等方面相关要求,对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栏目进行了重新梳理,修改,做到部门工作、政策文件等及时发布,动态更新,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认真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由专人负责承办,并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查后公开,定期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内容更新保障、规范运行等方面进行自查,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平稳。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可以更加丰富,解读质量仍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尤其是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策解读途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服务实效,增进公众对水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结合水务工作实际,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积极申请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打造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好地满足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差异性等需求,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努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