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统计局

泽州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泽州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反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保密和来信来访、公务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干部、人事、劳动等法规和制度;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及相关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统计系统数据处理与管理工作,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组织全县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开发工作,指导全县统计自动化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

(二)综合统计股。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接受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等的咨询;对外提供非保密数据信息;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及服务业生产和经营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农业经济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县、乡、村三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组织开发农村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系统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调指导地方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服务业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实施服务业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保险、证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工业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运输、邮电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和分析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县能源平衡表的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提供本股室各个专业的统计违法案件来源,配合法制股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侧重统计违法行为认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提供本股室各个专业的统计违法案件来源,配合法制股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侧重统计违法行为。

(五)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人口与劳动力抽样调查、工资、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群众安全感调查、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法制股。承担统计法培训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计执法工作,配合有关专业股室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侧重规范挑法程序和起草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