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

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落实2020年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4 发布机构: 县文化和旅游局

“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已列入省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根据《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晋文旅发[2020]14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落实2020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要求的通知》(晋市文旅发[2020]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乡镇、各单位推荐项目申报情况,经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确定,现将全省确定的我县1个市级群众文化服务品牌、35支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17名乡土文化能人和36名乡村文化带头人,开展2020年度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年度目标

根据2020年度全省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要求,2020年我县要选塑打造1个市级群众文化服务品牌活动,培育乡村群众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35支,培养乡村文化带头人36名,挖掘乡土文化能人17名。

二、具体任务

(一)群众文化服务品牌

以市级品牌活动大阳镇“阳阿奏奇舞”乡村文艺展演为示范引领,广泛发动,开展地方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支持自发组织活动走基础,提高群众参与度,立标杆、树典型,为选塑全市群众文化服务品牌打基础。

(二)乡村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

以各乡镇推荐经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确定的我县35支乡村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要立足服务本土,服务基层,发挥自身小而精的特点,不断提升“采、创、送、种”能力,每支队伍年活动量不少于30场。各乡村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要积极进村入企、进景区、进乡村,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传承本土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当地群众自发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热情,不断聚人心、增活力,持续培育、选拔更多、更好服务本土的乡村文艺队伍(文艺小分队)。

(三)乡土文化能人艺人

以各乡镇推荐经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确定的我县17名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要以各乡镇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文化传播、技艺传授、艺术普及培训等工作,可优先对乡村文化带头人进行技艺培训。每人年均培训、传承活动不少于12次。各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要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不断壮大能人艺人队伍,逐步形成根植于本土的文艺团队,带动当地文化发展和传承。

(四)乡村文化带头人

      以各乡镇推荐经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确定的我县36名乡村文化带头人要聚焦管理和服务基层文化阵地、乡村文艺队伍,以乡镇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每人每年组织、发动村(社区)居民参与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县文化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文化带头人培养力度,并积极支持和组织开展乡村文化带头人的技能培训工作,年培训不少于4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群众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旨在打造地方特色群众文化特色品牌、培育基层文化队伍、挖掘基层文化能人艺人、培养基层文化辅导员和志愿者,变“送”文化为“种”文化,更好的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覆盖面、实效性,助力乡村振兴。各乡镇文化站要高度重视,负责本乡镇文化惠民涉及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上下联动,宣传推广

县文化馆要发挥好群众文化行业龙头作用,各乡镇文化站要积极协同,上下联动,运用好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文化惠民工程的各项活动。各项活动要留存音视频、图片等实证资料,活动资料于活动结束10天内报送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股备案。

    (三)动态监管,数字管理

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将首次推行云服务数字化动态监管模式,主要通过“山西公共文化超市”云平台,以实时数据的提交、采集、展示等方式直观呈现各基层群众文化惠民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以数字化促进文化惠民工程规范化。

    (四)坚持标准,务求实效

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是关系基层群众文化幸福感、获得感,关系基层群众切身文化权益的重点工程,各乡镇文化站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提供服务,以全新的服务效果践行惠民宗旨。在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中要严格“三统一”标准:

统一使用山西省群众文化活动标识:

统一悬挂“山西省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横幅;

统一口号为“文化三晋乐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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