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大宗旅游接待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泽政办函〔2019〕26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山西恒盛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申报大宗旅游接待奖励的旅行社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以及申报大宗旅游接待奖励资金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文化和旅游局旅游股反映。
联系人:李月青
电话:2099209
地址:晋城市城区下元巷155号
附件:2022年度泽州县大宗旅游接待奖励资金审核汇总表
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2022年度泽州县大宗旅游接待奖励资金审核汇总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内容 |
申报金额 |
审定金额 |
1 |
晋城市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
旅游直通车奖励 |
40000.00 |
20000.00 |
2 |
晋城市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游直通车奖励 |
20000.00 |
— |
二日游接待奖励 |
112442.00 |
82498.00 | ||
年度累计奖励 |
100000.00 |
20000.00 | ||
合 计 |
272442.00 |
12249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