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相关规定和《大东沟镇人民政府关于G342西上庄至周村段一级公路项目需迁建贺坡村贺坡大庙的报告》(东政发〔2023〕73号)。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文博专家通过现场踏勘和会商讨论对大东沟镇贺坡村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贺坡大庙的保护价值进行了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形成以下意见:
G342西上庄至周村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是省重点项目,起点位于城区西上庄办事处南掩村,终点位于泽州县周村镇苗庄村,路线全长22.6公里。该路线途经贺坡村已不可避让贺坡大庙,路线方案为论证调整后的最优方案,同时路线方案已列入泽州县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客观事实及现场勘察实际情况看,无法对贺坡大庙进行原址保护,建议采取迁移异地保护措施。
根据相关程序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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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