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已于2024年12月实现了10种慢特病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全覆盖。享有以下10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居民,在已做好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前提下,可在就医地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这10个病种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此项政策落地后,切实解决了异地门诊慢特病患者“垫资多、跑腿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