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泽州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及局机关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泽州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泽州县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

1.公开范围

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等;

(4)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解读文件;

(5)泽州县医疗保障局重大活动;

(6)通知公告、办事服务事项;

(7)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年度医疗保障预算、决算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涉及医疗保障的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教育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

2.公开的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网站: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

(2)新闻发布会

(3)文件

(4)信息公开栏、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将及时予以公开;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泽州县医疗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泽州县医疗保障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泽州县医疗保障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356-3017898

传真号码:0356-3017898

办公邮箱:zzxylbzj@163.com

通讯地址:晋城市城区西安街253号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刘云霞

负责人电话:189-0356-1218

邮政编码:048000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泽州县县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县医保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口头申请。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县医保局办公室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审查。泽州县医疗保障局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答复。泽州县医疗保障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4)县医保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投诉,或向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356-3017898

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0356-303306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加以解决。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