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巴公镇

燃气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24-07-02 发布机构: 巴公镇

    夏季为燃气安全事故多发期,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使用燃气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使用燃气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燃气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设备,防止燃气泄漏;
    2.确保通风良好,不要在密闭空间使用燃气;
    3.用完燃气后及时关闭燃气阀门,离开家时也要关闭燃气阀门;
    4.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设备,积极配合燃气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安全检查;
    5.安全规范配备不锈钢波纹管、燃气泄漏报警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不可调压式减压阀、灭火器等设施;
    6.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使用瓶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
    7.不得使用双气源;
    8.发现燃气泄漏,要立即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不要使用电器、明火等可引起火花的设备,尽快远离,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