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等安全风险,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泽州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规定,现将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地点及周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刘轩窑村莒山林场,河底村寿山林区,黄六坡林区及光伏区域,岸则村林区及光伏区域等重点林区防火区内。尹西村、上城公村、河底村、东莒村、坛岭头村等设施农业,两高沿线及208沿线各村绿化带及公路建筑控制区。
(二)晋城市坤泰能源有限公司南义城加气站、中石化晋城朝阳加油站、中石油泽州北义城加油站、中石油泽州坛岭头加油站、中通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红旗超市等企业。
(三)涉林线路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北义城卫生院、鲁村卫生院等重点医疗机构。
(五)北义城幼儿园、北义城小学、北义城中学、鲁村中学、鲁村小学、鲁村幼儿园、东张村小学、东张村幼儿园等教学机构。
(六)北义城玉皇庙、坛岭头岱庙、尹西东岳庙等文物保护单位。
(七)北义嘉园等住宅小区及刘轩窑敬老院。
(八)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预警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二、限制燃放区域、时间和种类
(一)限制燃放区域:北义城镇辖区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余为限制燃放区域。
(二)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全天可燃放;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
(三)燃放种类: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禁止燃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由镇政府、村委会进行有效引导劝阻、批评教育,拒不执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经营等有关规定,严守森林防火底线,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携手共度一个既有烟火气又充满温馨祥和的春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356—3835143
北义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