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川底镇

川底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8-09 发布机构: 川底镇


川政发〔202152

川底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业及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泽州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制定了《川底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贯彻落实。

川底人民政府

Ο二一

川底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根据《泽州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泽安委办发〔2021〕58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总体要求和泽州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1135”工作思路及全镇“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目标任务,努力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四个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知识等纳入企业全员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各企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

(二)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推动构建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的通知》(泽安委办发〔2020〕119号),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各有关行业部门要督促所辖企业认真履行履职尽责承诺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各,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

(三)加强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年底前)。

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各、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底前)

(四)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冶金铸造、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并收集掌握相关情况,于11月29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覆盖率报送安委办。(各应急管理中心村镇建设办交安委派出所等,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两个维护”、“两个至上”的具体行动,持续激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期完成;要将工作方案贯彻到本、本行业领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导检查到位。府县安委办已落实主体企业各项任务纳入综合督导范围,镇安委办将在下半年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综合督导,指导各各部门督促各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严格开展年终目标考核,并随时通报各、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攻坚纳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各项任务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工作方案要于8月10日前报安委办备查,并于12月5日前,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攻坚年情况报告报安委办,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川底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