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川底镇

川底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4 发布机构: 川底镇

川政发〔2021〕64号

川底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14日全国、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县安委会第九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省、市、县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1〕44号、晋市安委办发〔2021〕9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交织叠加,群众出行、出游、消费意愿集中释放,长假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特别是当前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企业生产愿望强烈、经营活动异常活跃,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要亲临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岗位的领导干部,原则上节假日期间不休息,持续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执法检查;对重点企业要“一厂一策”制定监管措施,实施精准监管。节假日期间,对于不放心的企业要坚决停下来、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坚决停下来、不适宜节假日期间进行的工序和行为要坚决停下来。

二、突出重点领域,紧盯薄弱环节

各村各单位、企业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和全市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危险化学品方面,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巡查。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开停车、动火等特殊作业。

交通运输方面,要组织研判假期交通流量变化和安全形势,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事故多发点段和易拥堵路段。严厉打击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突出“两客一危”、大货车和客货场站以及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车辆、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和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切实加大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用作经营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两类房屋”违法改造装修、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

消防方面,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商场、公共娱乐、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持续推进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等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旅游方面,要深刻汲取去年太原“10·1”事故教训,加强旅游景点安全管控措施,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和发生拥挤踩踏。加强观光车、索道、缆车、游乐等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排查,强化车辆和司机资质管理,严格落实“五不租”要求。督促娱乐、演出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森林防火方面,及早部署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持续抓好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空天地立体防控盯“五头”、看“五口”、查“五边”,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坚决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打早打小打了。冶金工贸、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采取坚决措施,落实“九个一律”

节假日期间,对于不放心的区域、不放心的企业、不放心的环节要采取坚决有效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假日期间一律不进行开、停车作业;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彩钢板等可燃材料装修的,中秋节前一律依法完成拆除;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一律关停,并依法从重处罚;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非法窝点散、乱、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节假日期间,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实行“三三制”值班备勤,即1/3值班值守,1/3就近备勤,1/3轮岗休息;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要及时有效应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情况。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完善现场救援、力量调派、人员撤离等专项预案,做到挥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坚决杜绝盲目施救而引发次生灾害事故。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于9月18日17:00前上报联络员信息(附件1),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于每日下午14:00前将当日《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政府应急管理中心

附件1.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联络员信息报送表

      2.中秋、国庆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表

川底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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