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川底镇

川底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川底镇

川政发〔202194

川底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泽州县整顿矿业秩序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紧急通知,12月15日,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件,21人被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充分暴露出在非法盗采和非法生产方面还存在着责任悬空、监管不严、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深刻汲取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全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形势

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深刻吸取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12.16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举一反三,立即开展严厉开展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专项自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2月15日,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开展村级自查,乡镇检查,部门协同,督导同步推进。

三、工作重点。

(一)坚决遏制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违法行为。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私挖滥采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排,对涉煤涉矿工程进行集中摸底上报镇政府就未经依法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石灰岩、铝矾土、粘土等浅层煤、浅层矿的,均非法违法采矿进行依法查处并坚决取缔,构成犯罪的,镇派出所协同上级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非法采矿者的刑事责

(二)村要结合我镇开展的关于深入开展年末岁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历年来的各类关闭矿并、废弃井,要进行全面“回头看”,列出清单、登记备案,并明确监管责任人,镇政府对排查出的关闭不达标矿井研究将重新关闭。

(三)严厉打击有证矿山企业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开采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将移送自然资源部门的超层越界违法采矿部门

(四)严厉查处上级领导批示、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五)对排查发现的开采矿产资源中存在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镇派出所将及时全面收缴从严查处打击。

 四、工作方式

(一)全面排查摸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毯式”“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做到逐、逐、逐地块、全面排查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盲点。要全面梳理你村辖区内的私挖滥采矿产资源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问题清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镇政府也将在全镇开展排查,各村要将排查清单、造册表、台账上报镇政府备案。

(二)严厉查处整改。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即上报并结合镇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全面整改。对无证非法坑口、私挖滥采点,要全部按照省政府规定“六条标准”彻底关闭,消除一切生产条件和隐患。对超层越界的违法案件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私挖滥采的组织者、实际控制人要严惩重处,决不姑息。对群众反映、媒体曝光的典型问题要从重处罚、公开通报。

(三)开展督导检查。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辖区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并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告、迎接县整顿矿业秩序领导组开展对我镇的实地督导检查。镇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突查暗访的方式对重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存侥幸、盲目乐观、畏难厌战的思想和情绪,同时要履职尽责,做到本村班子成员职责明确,责任清晰,及时打击,确实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要主动与镇派出所、司法、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抓住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对私挖滥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严惩重罚,顶格处理。对于违法当事人、实际控制人,根据违法性质,危害程度,依法移送纪委、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决不息迁就。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打击私采滥挖矿产资源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各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长效制度,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区域、定时段、定责任),“四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要真正地担负起发现和管理责任。要实行包村、包片、包点,责任明确到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司法打击、责任追究体系,做好发现、制止、查处、移交、追责等一系列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

要严格内部管理,刀刃向内,不护短,不遮丑。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不扎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或只组织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及发现问题避重就轻、不督促完成整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确保底清数明,强化信息报送。

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帐,务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川底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排查台账(历年关闭矿)、川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账(私采滥挖点)和上级相关部门移交非法违法行为线索登记账报送川底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办公室、镇国土中心所

联系人:韩啸宇               卢小科

联系电话:183****6369    132****6166

电子邮箱:cdxxzb3824804@163.com 

附件:1.川底镇打击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排查台账(历年关闭矿)

      2.川底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账(私采滥挖点

      3川底镇和相关部门移交非法违法行为线索登记

川底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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