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底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各单位(企业):
为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这根弦,切实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层层压实防灾责任,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坚决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查隐患、定措施、保平安”的思路,对全镇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查明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分布情况、威胁对象,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成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赵二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区片片长
副 组 长:郎振华 镇人大主席、东山片片长
杨 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西山片片长
关红亮 镇自然资源(中心)所所长
徐沙沙 镇应急中心主任
成 员:韩啸宇 镇综合办主任
卢小科 镇土管员
程志兵 镇自然资源(中心)所副所长
郭红江 镇教委主任
卫广连 镇水管站站长
甄晋彪 镇建设办主任
侯晓晓 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李虎平 镇应急中心副主任
17个行政村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管办,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小科兼任。
四、排查范围
村民居住区、村镇规划建设区、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路沿线、河流湖泊两侧、重点工程建设区、重要景观区、重要自然保护区、企业和学校周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1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准备及动员部署(即日起至5月31日)
各村、各单位(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安排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5月31日至10月31日)
各村、各单位(企业)对本辖区、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逐点落实防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企业)和责任人。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11月1日至11月28日)
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对各村、各单位(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未按时落实整改措施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落实,对限期整改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村、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科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镇土管办(镇政府一楼124室)。
(二)严格要求,强化措施。各村、各单位(企业)展开全面排查,逐点登记造册,确保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逐点落实防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企业)和责任人。排查过程中,排查人员要按照规范和要求,对所有风险隐患进行细致调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沟通,主动作为。各村、各单位(企业)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从即日起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排查情况报镇土管办(镇政府一楼124室)。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联 系 人: 卢小科 程志兵
联系电话: 138****5604 185****5080
川底镇人民政府
二Ο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