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一事一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为此,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调整了川底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具体情况如下:
组 长:马剑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 峥(副镇长)
副 组 长:王 超(镇党委副书记)
郎振华(镇人大主席)
李建平(镇纪委书记)
杨 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露(镇党委组织委员)
葛 倩(镇党委宣传委员)
闫玉清(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 超(副镇长)
成 员: 崔泽兵(镇财政所所长)
韩 飞(镇农经站站长)
王惠琴(镇财政所会计)
吕雅兰(镇三资中心负责人)
各包村干部
各村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办公室主任由韩飞兼任。
为更加有序、高效的开展一事一议工作,镇政府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一、项目申报初审组
组长由各片片长担任,成员由农经、财政所、包村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是:
1.对所涉及村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查证、评审。
2.对所涉及村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
3.督促完成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无异议。
二、项目实施工作组
各村要成立一事一议项目实施领导组,组长由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员、村民代表、村监委会组成。
主要职责是:
1.严格按一事一议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严把程序关,按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招投标。
2.严把项目质量关,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3.完善一事一议申报施工、完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三、项目验收组
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片片长担任,成员由财政、农经及包村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
1.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公示、实施情况。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及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
3.走访农户、了解申报实施情况的民意知情及满意度情况。
4.实地查看工程,检查工程实施情况,确保工程实施的真实性与工程计划的匹配性。
四、项目结算组
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政、“三资”中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做好一事一议资金测算、分配工作。
2.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管理,设立专户、单独科目核算管理。
3.组织实施完工项目决算审计,邀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计。
4.把控一事一议项目各类资金(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整合资金、奖补资金)安全有效科学规范使用。
5.严格把关各类支出票,支出票据必须是合规合法且与项目内容一致、方可审批入账。
6.要求各项目向村民进行项目结算公开。
7.做好镇政府一事一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8.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