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东沟镇

中共大东沟镇委员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5 发布机构: 大东沟镇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要求,按照中共泽州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泽组通字〔2022〕5号)精神,现就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全镇各领域基层党组织2021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汇聚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并及时掌握。

2、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的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和相应的农村、机关、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4、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党委会议,下同)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衰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6、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镇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镇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镇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可以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撒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村级总支部委员会,参照基层党支部做法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各自实际,对照基本要求,按照方法步骤,制定本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包括会议准备情况和召开时间,及时报镇党委审核把关。各片片长、包村干部和包联站所负责人要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对所包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点评。镇党委将统筹组织力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直接参会等方式,沉到一线督查指导基层党支部,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硬性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硬性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做好汇总分析,并认真填写《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于2022年3月5日前报镇党委办公室。

中共大东沟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