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东沟镇

中共大东沟镇委员会 大东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2-03-21 发布机构: 大东沟镇

各村、各单位:

近期,气温回升,春耕备耕农事野外用火增多,我镇已全面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为切实抓好春季特别是全国“两会”和北京冬残奥会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林长职责,严格责任落实。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落实;要在责任区域内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林频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隐患排查,确保整治效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和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紧盯森林防火全环节、全过程,发现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常态化+节点化”宣传思路,在日常宣教的基础上、在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森林防火“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做到全人群宣传、全覆盖教育、无死角盲区。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控,确保火源不入山入林。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封山禁火令》宣传力度,从思想上形成人人知道封山禁火、人人不去野外用火、人人防范野外用火的态势;加密防火检查站设置,对进山入林人员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坚决禁止携带火源火种进山入林,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公安机关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对烧荒、烧秸秆、烧地堰等野外用火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

五、强化基础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做到人员齐备、训练有素、随拉随战;要积极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全力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六、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工作纪律。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各村做好重点人群监管、村两委主干要做到24小时在村住村,针对发现的、上级通报的和举报的火点热点,要第一时间组织核查、扑救和上报,确保联系顺畅、沟通及时。

七、强化担责尽责,从严责任追究。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引发森林火灾的,按照《晋城市森林防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从严从重追究问责。

附件:《晋城市森林防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

中共大东沟镇委员会   

                         大东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

一、凡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问责。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每天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野外用火的,对村干部及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上级有关部门暗访督查中,有违规野外用火的,从重处理。凡是在有林景区内有违规用火或吸烟的,一律停业整顿。

二、凡是发生森林火情,村干部、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科学处置、及时扑救,对工作不积极主动、因缺位、工作迟缓延误扑救时机、指挥调度不力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实行问责追责。对迟报、瞒报、漏报森林火情或看守火场不力导致复燃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凡是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重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以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违反规定野外用火造成损失的,一律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四、森林防火工作计入各村年底“三农”工作专项考核,林区禁火区域内,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的将做严肃扣分处理,发生多次的,累计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