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又有明显反弹,从县环委会通报的情况看,我镇的“散乱污”企业(堆场)数量明显高于其他乡镇,为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堆场)死灰复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合理处置的原则,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顽疾。
(一)集中解决“散乱污”企业(堆场)失管失控问题。
(二)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处理到位,坚决消除“散乱污”企业(堆场)存量、遏制增量。
(三)健全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发生。
二、整治重点
对全镇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三类:
(一)“散乱污”企业(有原料、有设备、有产品,但无证或证件不全),包括修理业、废品收购站、家具制造、木材加工、门窗制造、石材加工、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农副食品加工、道路运输业、零售场地等。
(二)堆场,包括露天堆放的煤堆、煤矸石、石子、石粉、粉煤灰、钢渣和露天晾晒煤。
(三)工业企业厂区内露天堆放问题。
三、整治要求
(一)“散乱污”企业,限期完善手续,无法完善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露天晾晒的煤泥,全部予以清理。
(三)乱堆乱放的工业固废(包括煤矸石、粉煤灰、钢渣等),属于历史遗留无主的,由属地行政村处置;属于近期倾倒的,将相关线索上报镇住建办。
(四)石子、石粉等物料,要督促清运或苫盖。
四、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采取村级自查、镇级指导和集中整治的方式,村级自查和镇级指导同步进行,互促共进。
(一)村级自查。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动员各村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
(二)工业企业排查。由企业办组织开展。
(三)镇级指导。各村将排查整治明细表以及整改照片及时报送至镇住建办公室。
(四)集中整治。各村要按照整治要求,全面建立整改清单,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会同各村共同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村整改完成后将排查整治明细表以及整改照片报镇住建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2024年8月19日召开全镇“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各村要在本周三以前完成动员部署。
(二)排查阶段(2024年8月19日-8月29日)。各村对本辖区所有“散乱污”企业(堆场)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并于8月29日前将台账报镇住建办公室。
(三)整治阶段(2024年8月19日-9月19日)。边排查边整治,用1个月时间全部排查整治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9月20日-9月29日)。各村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县、镇两级将对全镇排查整治情况对照台账进行督导,坚决防止“散乱污”企业(堆场)问题反弹。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务求实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镇纪检委、镇住建办将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村进行约谈督办。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大力宣传“散乱污”企业(堆场)专项整治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散乱污”企业(堆场)整治强大宣传态势。
大东沟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