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箕镇

大箕镇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2-01 发布机构: 大箕镇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驻镇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镇域范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方法,持续做好扬尘、燃煤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确保我镇大气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

二、职责分工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工业废气、燃煤、秸秆禁烧、扬尘等工作。

(一)燃煤污染治理

引导群众使用清洁煤球,严禁使用劣质煤球或散煤,严禁群众使用不达标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经营性饭店、小卖部或其他经营性场所采用电、液化气或无烟煤,各单位食堂不得出现冒黑烟行为,严禁各类经营场所、各单位、各企业使用劣质煤球或散煤。【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环保站、各单位、各企业、各村(社区)】

(二)扬尘污染治理

群众自建房施工场地、村(社区)内道路、村(社区)内各种无主堆场,要及时进行清扫或覆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挡,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和清洁,对施工道路和物料进行覆盖或固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责任单位:镇建设办、镇公路站等分管站所】 

大箕镇区、大箕境内208国道沿线、负责11个村的环境要及时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责任单位:东方劳务】

运输砂石、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外露。运输车辆需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槽帮上沿,车斗需捆扎封闭、遮盖严密。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水城交警中队、镇环保站等分管站所、各村(社区)】

(三)油烟污染治理

饮食服务场所和职工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企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油烟排放标准,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各单位、各企业、各分管站所、各村(社区)】

(四)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治理

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焚烧秸秆。【责任单位:镇农科站、各村(社区)】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各村(社区)】

(五)烟花爆竹治理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无证批发或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大箕镇派出所、各单位、各分管站所、各村(社区)、各企业】

(六)废气、废物治理

全面查处企业乱排乱放废气、固态废物等污染,各种堆场要进行覆盖。【责任单位:镇环保站、大箕镇环保中队、各企业】

引导群众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清理垃圾,严禁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物,各种砂石、散煤要进行覆盖。【责任单位:东方劳务、各村(社区)】

(七)散乱污企业管控

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网格员作用,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取缔,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责任单位:镇环保站、大箕镇环保中队、各村(社区)】

(八)非标油管控

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各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控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严格责任,强力推进。镇各站所、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职责落实到人,扎实推进。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镇政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造成污染的,对责任村(社区)、责任站所给予相应的处罚。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箕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