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箕镇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大箕镇人民政府关于大箕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的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9-18 发布机构: 大箕镇

大箕镇人民政府

关于大箕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

劳动报酬的分配方案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结束,按照市、县经普办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两员劳动报酬,结合我镇经普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分配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泽政发﹝2023﹞15号),确保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及时足额发放两员劳动报酬是各项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目前各项经普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因此将向各村拨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劳动报酬。

二、分配标准

根据我镇经济普查的范围和对象,对五经普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了梳理,我镇五经普平台数据显示,全县清查登记阶段正常填表的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404家,个体户269户,合计673个。普查正式登记阶段正常填表的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316家,个体户31户,合计347个。根据县经普办分配资金情况,拟定两员劳动报酬标准:核查单位总金额/(清查+普查单位数),即23760/(404+316)=33(元),核查个体户总金额/(清查+普查个体户数),即4290/(269+31)=14.3(元)进行发放。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及时足额下拨两员劳动报酬到各村普查员(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标准,狠抓落实。镇经普办要认真加强“两员”劳动报酬工作研究,统筹开展工作调度,按照县经普办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高效完成“两员”劳动报酬发放工作。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手续。为全面加强“两员”劳动报酬经费管理,镇经普办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做好“两员”劳动报酬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发放手续,认真登记造册,按时足额兑现,不得拖欠、不得摊派,严禁截留、挪用聘用报酬经费,确保“两员”劳动报酬发放落实到位。

                         大箕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