箕镇人民政府
大箕镇2023-2024年采暖季农村清洁取暖
运营补贴方案
为巩固农村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成果,根据泽州县《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方案》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镇“煤改电”“煤改气”供暖居民户用得起、用得好,我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的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用不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补贴效益,减轻居民取暖负担,调动农村居民采用清洁方式取暖的积极性,提高清洁取暖使用率。
二、补贴范围
1.2017年以来实施“煤改气”、“煤改电”供暖改造的农村居民户,且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供暖季期间正常使用供暖设备的享受运行补贴;供暖季运行时间不足两个月的不能享受运行补贴;供暖季运行时间超过两个月但不足4个月的,每户按补贴标准的一半进行补贴。
2.改变“煤改气”“煤改电”热源的农村居民户不能享受。
3.一户多房的“煤改气”、煤改电”农村居民户只能享受一套房的补贴。
三、补贴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
四、补贴标准
1.分户式“煤改气”,每户补贴450元。
2.集中式“煤改气”,每户补贴400元。
3.分户式“煤改电”,每户补贴315元。
4.集中式“煤改电”,每户补贴280元。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镇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划分,研究制定“煤改气”“煤改电”运行补贴分配方案。
(二)严格摸底。要求各村(社区)统计汇总补贴户数和金额,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享受补贴的确村确户在村(社区)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汇总数据。镇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将“煤改气”“煤改电”运行补贴分配方案及汇总补贴表上报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发放资金。县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汇总表统筹下拨运营补贴资金。镇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将补贴款发放至农户的“晋城通”账户,及时核实款项到账情况。
(五)跟进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定期回访农户,征集“煤改气”“煤改电”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摸清、核实清洁取暖运行工作动态。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清洁取暖是关乎本镇辖区居民户生活幸福感的重要工作,镇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密切部门合作,落实专人负责,把“煤改气”“煤改电”运营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二)严格监督管理。前期做好农户清洁取暖情况的摸底和核实,确保补贴项目和金额无误,不得虚报漏报。后期对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由财政所进行发放登记,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
大箕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