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箕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
分配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我镇顺利实施,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村“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按照各村上报的“一事一议”项目库中的项目实施,未按项目库中项目实施的村,将不进行资金奖补。
二、各村2024年“一事一议”项目必须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完工并审计完毕。因拖延工期,未能按时进行审计的村,将不进行资金奖补。
三、全镇3个村完成了2024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审定总金额123.48万元,其中“一事一议”奖补资金87.64万元。
四、资金分配:2024年资金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不搞平衡和照顾,以项目审定总额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
(一)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整合资金+其它资金+奖补资金≤审定金额
(二)村审定金额-筹资金额-酬劳折资-村集体投入-整合资金=村奖补金额
(三)具体奖补情况:
冶头村22.64万元;岗河村30万元;河西村35万元。总计87.64万元。
大箕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