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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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箕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大箕镇

大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箕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大箕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箕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大箕镇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根据《泽州县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泽州县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姜  红(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  孙利鹏(人大主席)

              李  超(纪检书记)              

王倩倩(组织委员)      

王  健(宣传委员)

              崔  鹏(武装部长)

申小东(副镇长)

庞婵婵(副镇长)

申定文(一级主任科员)

王小晋(一级主任科员)

李晋军(镇领导)

尚志平(四级主任科员)

樊晋华(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晋锋(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郭丽芳(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庞光智(泽州县自然资源乡镇综合所大箕工作站站长)

成      员:  段晋晋(党办负责人)

苗雅鑫(行政办主任)    

唐明亮(土管员)        

丁海刚(农机站站长)  

赵  聪(林业站站长)      

王雪琴(民政助理)

曹前进(建设助理)        

李会明(广播站站长)

李艳玲(农科站站长)

靳浩亮(企办主任、应急管理中心主任、环保站站长)      

芦晋阳(供销社主任)

林立刚(大箕卫生院院长)    

赵计斌(河西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唐明亮

二、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排查。我镇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地面沉陷等。重点防治为石门村隐患点、石门村贾辿自然村隐患点、河西村东坡自然村隐患点、河西村河东自然村隐患点,各村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冻融影响区、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黄土地区人口密集区及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面排查,把矿区范围内已纳入或符合纳入管理情形的地质灾害(自然)隐患点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隐患点,村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及时更新警示标志和数据库,发放“两卡”、送达“一书”,制订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建设和运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是督查。领导组办公室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采取实地查验、查阅资料、检查隐患点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强化分类整改。对排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直至问题全面清零。

三、排查方式

各村(社区)按工作要求成立排查小组并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排查小组组长,负责本村(社区)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以片为单位由片长担任组长负责对排查隐患结果进行督查,主要排查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施工便道、高陡边坡、地震影响区、冻融影响区、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旅游景区景点。

矿山企业排查由企业自行成立排查组进行自查,企办主任任督查组长,主要排查因关闭矿井、私挖滥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崩塌、滑坡等隐患,开展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统一到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开展好这次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村主干要亲自安排部署,参与本次地质灾害专项排查整治全过程,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要立即上报,镇泽州县自然资源乡镇综合所大箕工作站要积极组织协调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认定。分管领导也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落实到位。

(三)分类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对于能进行工程治理的,要拿出专项资金立即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对于能纳入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要制定具体的搬迁方案,尽快实施;对于暂不能搬迁避让且无法进行工程治理的,要加强巡查与监测,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全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