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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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箕镇“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强化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日期: 2025-09-25 发布机构: 大箕镇

大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箕镇“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强化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现将《大箕镇“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强化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箕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大箕镇“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强化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强化新时代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治理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工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箕,结合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意见》《关于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22〕16号)和省、市、县公安机关相关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新时代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新格局。通过实施“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实现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工作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 “平安大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5年9月1日前,按照“行政村与警务助理1:1”的比例,配齐全镇所有行政村警务助理25名,建立警务助理培训管理、考核、奖励、嘉奖、退出等工作机制,构建管理规范、保障有力、机制健全、运行顺畅、工作高效的“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工作体系,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提升农村社会治安控制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三、警务助理工作职责

村(社区)警务助理是村(社区)派往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专职从事社区警务工作的人员,由公安派出所和村(社区)双向管理。村(社区)警务助理在社区民警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具体履行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广泛搜集掌握本村(社区)社会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三)协助派出所开展“一村三实”基础信息采集。

(四)围绕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五) 协助开展以防盗、防骗、防黄赌毒、防矛盾纠纷、防治安灾害事故和防溺水、反邪教、预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群众性防范宣传活动,及时发现报告影响本村(社区)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苗头线索。

(六)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和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协助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

(八)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九)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保执勤。

(十一)其他可以由驻村警务助理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驻村警务助理条件和配备方式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二)必须是本村村(居)民,对本村人熟、地熟、情况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无重大身心疾病、无重大生理缺陷,能正常开展工作。

(四)已配备专职治保主任的行政村,由专职治保主任兼任警务助理;其他未配备专职治保主任或者空缺治保主任的行政村,由村书记或村主任等干部兼任警务助理。

五、保障措施

加强驻村警务室建设。警务室原则上与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党群服务中心同址,悬挂统一的标识标牌,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

六、日常管理

警务助理在大箕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由大箕派出所负责对警务助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派出所对管片民警和警务助理实行分片管理,每名民警负责若干行政村,具体负责片区内警务助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由派出所综合评定后报大箕镇党委政府作为警务助理工作绩效奖励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