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
通 知
各村(街)、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努力构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冲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卫晋阳 (组织委员)
副 组 长:张鹏云 (人大主席)
张朋飞 (纪检书记)
钱 瑜(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涛(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军莉(党委委员)
李广红(副镇长)
司梦云(副镇长)
王双鱼(二级主任科员)
苗志强(副主任科员、财政所所长)
成 员: 靳卫平(民政助理员)
史建民(水管站站长)
王永义(林业站站长)
张卫林(建设助理员)
吉天平(土地管理员)
赵大勇(大阳镇派出所所长)
郭满土(教委主任)
王前进(卫生院院长)
郭建民(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郭建民同志兼任,各村、各单位参照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全镇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
2、每半年开一次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式,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3、督促各村、各单位将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督促安监站实施;
4、研究、制定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督促、监督各村、各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各村、各单位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8、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9、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整改情况向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
10、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就改进和加强本镇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
11、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村、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1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13、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