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

大阳镇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大阳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防范我镇两节期间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两节期间社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安全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

    1.应急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两节期间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总  指  挥:王  冲(镇党委书记)

                钱  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长:李  涛(二级主任科员)

    副 指 挥长:张朋飞(镇人大主席)

                马  飞(镇党委副书记)

                张  昕(镇组织委员)

                李军莉(镇宣传委员)

                邵晋军(镇武装部部长)

                李广红(二级主任科员)

                王双鱼(三级主任科员)

                翟军曹(派出所所长)

    成      员:郭建民(应急中心主任)

                王建刚(供电所所长)

                王前进(卫生院院长)

                李盛盛(农机站站长)

                张  鹏(农科站站长)

                李俊波(林业站站长)

                史建明(水利站站长)

                颜文红(文化站站长)

                张卫林(建设助理员)

                王胜利(畜牧中心站长)

                孟海霞(市场监管所所长)

    各村党组织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长兼任。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1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全镇两节期间安全保障的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决定两节期间安全保障的措施;协调解决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重大决策;督促、指导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村委做好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报告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两节、两会期间安全保障信息;及时向镇指挥部领导、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传达指挥部的工作命令、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和各村的应急工作,对事故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制定应急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做好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向指挥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信息;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加两节期间的应急防范保障行动。

    镇应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大阳派出所:负责两节期间社会秩序和治安保护工作,设定警戒区域;密切注视社会动态,保障当地群众安全。

    镇建设办:负责城镇燃气和经营自建房安全保障工作。

    镇文化站:负责旅游设施、文物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两节期间医疗救援队伍。

    泽州交警大队大阳中队:负责两节期间道路交通工作,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道畅通。

    镇供电所:负责两节期间电力设施抢修和电力调度,确保群众生活电力保障工作。

    各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镇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负责协助镇指挥部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事故险情发生地,事发地村、单位第一时间开展险情核查上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或临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事故,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

    2.应急行动

    2.1事故发生地的村应根据现场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应急调查(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事故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2.2镇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 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调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2.3在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执勤人员;严禁在危险区进行其他可能引发、加剧事故扩散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2.4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的情况,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和转移路线,撤离和转移路线的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原则。

    2.5调集、安排医疗器械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 医疗力量不足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求援助。对灾民临时安置进行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的卫生,及时对事故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2.6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2.当上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并直接接管指挥权时,镇指挥部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

    3.响应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事故发生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关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四、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指挥部与成员单位、各村建立事故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传递事故信息数据,确保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镇指挥部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力量组成的应急抢险救援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具体工作。

    3.装备、物资保障

    镇办公室应该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保证应急抢救援工作的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组织协调卫生资源对事故伤员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和医疗卫生保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调拨。

    5.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指挥部充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