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泽农发[2024]38号)精神,为推进我镇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规模经营,现将申报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范围及面积:全镇20个行政村,实施面积约3000亩。
2、实施时间: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3、实施托管服务的作物及环节:玉米播种、防治、收割;复播大豆播种、收割;犁地;小麦播种。
二、申报主体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选择的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和《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参与此项目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外);
2、依法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的还要在县农经部门备案);
3、拥有或组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
4、服务范围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6、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7、机构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
三、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资料到镇经管站报名,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并公示后,由镇政府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宋建利 联系方式:1319126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