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

大阳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6-17 发布机构: 大阳镇

    根据县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西省殡葬基础建设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泽民发〔20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绿色殡葬、生态殡葬、阳光殡葬、人文殡葬和惠民殡葬的要求,突出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以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基准,探索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殡葬基本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

    全镇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4个,其中镇级公益性公墓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3个,分两期完成。

    一期2024年10月底完成,包括镇级公益性公墓1个,选址位置为河底村北侧2公里山坡处,覆盖范围为全镇户籍人口,约28000人,具体负责人为镇人大主席张朋飞。

    村级公益性公墓1个,选址位置为西街村西北处,覆盖范围为西街村、陡坡村、向东村户籍人口,约3400人,具体负责人为西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主任韩博。

    二期2025年10月底完成,包括村级公益性公墓2个,靳沟村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位置为靳沟村西北山将军岭,覆盖范围为靳沟村、刘家庄村、香峪村户籍人口,约3100人,具体负责人为靳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宋瑜洁。

    东街村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位置为东街村王家庄自然村村西侧,覆盖范围为东街村、金汤寨村户籍人口,约2300人,具体负责人为东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主任付光会。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王  冲  党委书记

                钱  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朋飞  人大主席

    副  组  长:马  飞  党委副书记

                邵晋军  武装部长

                苗志强  副镇长

                李  涛  二级主任科员

                李广红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靳卫平  民政助理员

                张  鹏  农科站站长

                董燕云  综治中心主任

                李俊波  林业站负责人

                魏育峰  泽州县自然资源乡镇综合所大阳工作站站长

                李鹏鹏  建设办负责人

                付光会  东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主任

                韩  博  西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主任

                宋瑜洁  靳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郭建国  河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朋飞同志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科室、各村按照任务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村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确定专员负责本次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规范土地性质,确定建设方案,办好相关手续。(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二)建设实施阶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公益性公墓项目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达成竣工验收和运营使用条件,等待上级部门验收。(完成时限:一期2024年10月底前,二期2025年10月底前)

    (三)规范提升阶段。严格执行省、市、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完善公益性公墓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强化日常监管,禁止公益性公墓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经营性公墓。(完成时限:一期2024年10月底前,二期2025年10月底前)

    (四)长效治理阶段。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同时加强生态建设,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形式,倡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殡葬、宣传绿色殡葬。(完成时限:一期2024年10月底前,二期2025年10月底前)

    五、建设指标

    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林草墓复合利用,仅限骨灰安葬,单人墓不超过0.5㎡,双人合葬墓不超过0.8㎡(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确保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全部使用卧碑,碑长不超50㎝,碑宽不超30㎝,厚度不超10㎝,倾斜度不超过15度,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间距不小于0.3米,墓位前走道建绿化行道,减少硬化面积。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要发挥作用,民政办要协调各村及相关科室推进落实改革。各村和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地落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强本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村公示栏、大喇叭、互联网等媒介,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