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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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阳镇委员会关于深化拓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8-27 发布机构: 大阳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扩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深化拓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在山西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村镇文明程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开创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底,全镇行政村“星级文明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6%以上,“星级文明户”占比70%左右。

    三、创建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评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遵规守法星、绿色环保星、卫生健康星、科教文体星、移风易俗星。

    1.爱党爱国星: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热爱社会主义;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⑤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2.勤劳致富星: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③通过学习技术、合法经营、创办企业等正规渠道创业致富;④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社区)平均水平;⑤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①诚实不欺,重约守信;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信谣传谣;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4.团结友善星:①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②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③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④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⑤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

    5.孝老爱亲星:①孝老爱亲成为家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②家中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③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④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

    6.遵规守法星: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②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国家或集体财产;③依法依规 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7.绿色环保星:①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建设;② 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植绿活动;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④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⑩主动参与道路(楼道)清扫、环境保护和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

    8.卫生健康星:①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②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社区居民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③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④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⑤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⑥积极创建无烟家庭环境。 

    9.科教文体星:①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②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③在保证家庭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④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移风易俗星: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 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②引导广大群众转变婚丧观念,自觉抵制高价彩礼;③提倡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④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忌;⑤崇尚科学,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星级文明户”: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的;

    3.近两年内,有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4.近两年内,家庭成员有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四、创建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实施。

    1.农户自评。在宣传发动阶段将创评标准发给农户,综合家庭成员日常情况,自评星级并填写自评表。 

    2.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评议会议。先进行自评情况说明,与会人员发表互评意见,采取表决方式确定星级。

    3.张榜公示。将评定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 

    4.定星授牌。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

    5.资料存档。建立创评档案,按年份归类整理,名单报送本(镇)备案(资料包括星级文明户创评表、创评会议记录、“星级文明户”花名册、动态管理台账及创建活动资料等)。

    “星级文明户”创建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对农户重新进行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争“星”创“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细化工作内容,制定推进方案,推动实现创建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星级文明户”倾斜优先优惠政策,对获得农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务实举措,在全镇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发动群众积极参评,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创建活动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挥“星级文明户”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