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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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避难场所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27 发布机构: 大阳镇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避难场所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应急管理局《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避难场所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避难场所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受灾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一)自然灾害救助: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救助未救助的问题;是否完善分类救助措施杜绝平均发放;是否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公示”等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二)应急避难场所:重点检查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相关单位是否推动按标准建设(改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区域划分是否合理,疏散路线是否畅通;供水、供电、照明、通讯设备、应急物资储备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完好在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应急标识是否齐全、清晰。

    三、工作安排

    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避难场所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针对今冬明春自然灾害特点,聚焦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做到边查边改。

    (二)监督检查阶段(2025年1月1日-3月20日)。镇应急管理中心要对各村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重点村进行延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专人跟踪、督促整改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3月21日-3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分析自然灾害救助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补齐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短板弱项,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治提升,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救助及应急避难场所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做到靶向发力、标本兼治,分阶段集中突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压实整治责任。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以镇二级主任科员李涛任组长,镇应急管理中心主任郭建民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漏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