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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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8 发布机构: 大阳镇

各村(街)、镇直相关部门、相关驻镇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夯实我县严重障碍患者收治管护工作基础,根据国家卫健委《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晋城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护流程》、晋市卫字﹝2025﹞128号和泽卫字﹝2025﹞63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阳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并推动各村(街)组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帅  副镇长

    副组长:李  娜  派出所所长

            王东海  卫生院院长

    成  员:靳卫平  民政助理、残联负责人

            董燕云  综治办主任

            李  斿  司法所所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王东海兼任,负责日常协调、会议组织等工作。

    成员岗位变动时,由新任者自动接替职责。

    (二)主要职责

    1.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全面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2.依法确定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与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组织审查并发放“以奖代补”资金。

3.指导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日常工作。

    二、村(街)患者关爱帮扶小组

    (一)组成人员

    各村(街)均成立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统一以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村医(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驻村辅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

    (二)主要职责

    1.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

    2.配合卫健、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参与日常监护小组,开展精神疾病管理项目相关监测活动。

    3.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为生活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提供帮助,向所在镇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诉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4.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报当地派出所。

    5.协助开展病人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和应急处置。

    6.协助其他部门对不配合管理的患者进行劝导,帮助其接受管理。

    7.帮助监护人申领奖补政策性补贴,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筛查和救治救助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综合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要加强协作,熟悉各自联系方式,及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掌握辖区内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2.各小组需强化协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工作中的问题与突发情况。

    3.工作中严格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