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大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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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扎实开展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 “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9-02 发布机构: 大阳镇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委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扎实开展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泽安委办发〔2026〕33号),现就我镇开展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以“严紧深细实”的要求,坚定“事故可防可控”的信心,按照镇党委、镇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治理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格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安 委会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用好“一案双罚”、行纪衔接等硬措施,真正做到问责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二、责任分工

    全镇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行安委会负责制。按照全县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本次“打非治违”覆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3个行业领域,扎实抓好“打非治违”任务落地。

    三、总体安排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将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延伸至年底,将本次“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后半程重点工作来抓,按照“百日行动”工作要求,根据分级监管原则,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重新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股权、证照、审批、技术、原料、生产等各个环节,全面查清查透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

    四、工作重点

    各村、各部门要聚焦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特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一)共性问题

    1.安全生产有关资质或条件不满足要求的,主要包括: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的;二是从业人员无资质或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上岗作业,资质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的;三是生产经营场所未批先建,未经安全验收评估等审查验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四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以及涉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等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过期等。

    2.安全生产弄虚作假的,主要包括:一是涉及质量和安全的勘察、设计、评价、评估、检验、检测等弄虚作假,出具的相关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二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导致质量安全不过关、危及生产安全的;三是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经营场所关闭不到位或“假关闭”“假取缔”的;四是关闭、破坏关系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或篡改有关数据的;五是伪造安全生产有关证照或相关资质条件等。

    3.恶意违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主要包括:一是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等强制性措施的;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经营场所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或者停产整顿、整合技改后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三是明知有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冒险组织作业的;四是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

    (二)重点领域问题

    危化、消防和工贸3个行业领域按照细化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其他行业领域由各自相关部门对照共性问题,结合本领域突出特点进行检查。镇安委会要将包括有限空间、九小场所在内的安全运行情况纳入“打非治违”工作范围,一体推进,全面覆盖。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组织研究部署,各村、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负责人参加,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等具体要求,尽快部署到位,真正把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主动履责,加强本系统“打非治违”相关工作,并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线索移送、支撑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强化行刑纪衔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实施关闭取缔、“一案双罚”、从重处罚的基础上,抓好有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注重加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于涉及硝化等高危工艺以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化工非法生产等主观恶意重大违法行为,必须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强有力震慑;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监管失职、渎职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严查该移送司法机关未移送、以象征性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责等问题,确保打到痛处、打出声势。要完善跨辖区、跨部门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对于涉及多个村、多个行业领域、全镇性重大安全案件、线索,可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推动系统施治、一网打尽。

    (三)强化事故调查。对因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责任倒查,紧盯企业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等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止调查浮于表面、问责点到为止。注重典型事故追根溯源,在深挖彻查非法违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延伸查清租赁、技术来源、原材料和产品供销、运输渠道、检测评估等各环节问题,严查背后的违法用工链、违法销售链、违法金融链、违法技术服务链,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将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和个人,以及原料、工艺技术、场地、设备提供方和产品购买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依法依规纳入相关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失信惩戒,形成打击合力。要深入复盘事故背后制度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健全管理制度、织密风险防控链条,真正将血的警示固化为常态长效的安全治理措施。

    (四)强化举报奖励。各村、各部门要推动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在显要位置张贴举报奖励公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打击的非法违法行为等内容。要畅通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和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报告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切实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利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传播渠道,持续发布进展成效,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强大震慑和全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于每月22日前反馈“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并填报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