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高都镇

高都镇防汛抗旱值班制度

发布日期: 2022-07-12 发布机构: 高都镇

为加大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力度,减少汛期洪涝灾害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高都镇防汛抗旱工作值班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汛期值班每年自6月1日至9月30日止(上级防汛部门另有要求除外),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镇政府防汛值班主要负责上下联络,掌握雨情、水情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日汛情,做好当日小结记录,遇紧急情况偏大险情、实情,要按程序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同时将上级指令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

三、防汛值班人员由每日值班领导和成员组成,值班时间为早上8:30至次日早上8:30,每班人员负责本班接发传真和电话并作好电话记录,洪水期要记录天气情况、降雨量;正常情况下由值班领导带班,镇领导督查;遇强降雨天气由主要领导带班。

四、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五、值班人员接班后,应掌握上一班次的汛情,并记录在案,填写当日值班记录,并将当日汛情告知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及接收人员姓名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要有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无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3834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