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金村镇

关于开展燃气、餐饮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金村镇

金政发[2021] 86号

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燃气、餐饮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的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整改治理燃气餐饮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杜绝燃气餐饮行业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泽州县燃气、餐饮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泽安委办发〔2021〕49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燃气及餐饮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燃气餐饮行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燃气和餐饮行业发生事故,规范燃气及餐饮场所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治理对象、内容及措施

(一)治理对象

 1、天然气(煤层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网、液化气罐所有环节。

    2、全镇各类经营性餐饮场所、各类食堂等用餐场所。

(二)治理内容

1、天然气(煤层气)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问题,管道人员密集场所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

2、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输钢瓶、“黑气点”等违规行为。

3、全镇所有餐饮场所餐桌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加热卡式炉及其它燃气灶具。

4、全镇所有餐饮场所使用LNG杜瓦瓶。

(三)治理措施

1、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行为,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问题。

2、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督办。

3、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输钢瓶、“黑气点”等违规行为。

4、所有餐饮场所餐桌一律不得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加热卡式炉及其它燃气灶具;所有餐饮场所一律不得使用LNG杜瓦瓶。违反有关规定仍继续使用的,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责令停业整顿。

5、镇燃气管理部门要督促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向餐桌使用燃气灶具的餐饮场所供应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危险化学品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得向餐饮场所供应LNG杜瓦瓶,违反有关规定仍继续供应的,要严肃查处并问责。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4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即日起--6月20日为安排部署阶段;

2.6月21日--6月29日为餐饮单位自查自改阶段;

3.6月30日--7月30日为镇全面检查和县级督查阶段;

4.7月31日--8月4日为专项治理行动汇总阶段。

    四、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采取镇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全面排查检查,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方式进行。

    (一)安委办统筹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要求,镇安委办负责制定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全镇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镇建设办负责对全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镇文化站负责对星级酒店、景区餐厅进行全面排查;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对商业综合体进行全面排查;镇交安委和驻镇交警中队负责对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车辆查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所属单位、企业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并制定燃气、餐饮专项治理方案。

(二)燃气及餐饮单位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要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等隐患自查自改,餐饮场所要

对本单位用餐场所进行排查,对存在餐桌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等加热卡式炉及其它燃气灶具和餐饮场所使用LNG杜瓦瓶的,要全面进行自行清理。

(三)全面组织实施。镇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监管范围内的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负全责,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组织、积极推进,确保排查不留盲区、治理不留死角。

(二)细化方案,加强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认真开展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排查检查,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建立台账,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建立专项治理行动档案,对排查发现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餐饮场所餐桌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加热卡式炉及其它燃气灶具和餐饮场所使用LNG杜瓦瓶的数量、整改治理等情况要逐一建档登记,并整改销号。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排查燃气企业数量、排查餐饮场所的数量和清理整治的燃气灶具及LNG杜瓦瓶数量、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及时上报镇安委办。

附件:金村镇燃气企业及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灶具专项治理检查表

                                 金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