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金村镇

关于印发《金村镇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宣传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7 发布机构: 金村镇



金政202422

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村镇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宣传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金村镇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金村镇人民政府                         

                               202431


金村镇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着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确保全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省、市、县会议精神及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减灾救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真践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杜绝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严守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底线,为全方位推动金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生态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灭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宣传领导组,组长由各片片长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各村(社区)、各单位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全力推动文明祭祀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等,努力提高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的自觉性。

(二)公示防火责任制。(社区)、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责任制,行政村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两项制度”要求,将包组、包户、包山头、包地块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确保每一座山、每一条沟、每一块地、每一座坟都有专人看护巡查。

)宣传扑火常识。普及森林扑火常识,掌握安全避险技能,提升一线人员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能力,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宣传禁火措施。大力宣传泽州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封山禁火令》《通告,提醒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烧荒燎塄,不带火种入山。

(五)宣传祭祀新风。结合“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时段,严格管控上坟烧纸陋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六)宣传典型案例。加大对群众身边违规用火案例宣传,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严肃惩处肇事者,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起到惩罚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形成违章用火必罚、引发火灾必抓的高压态势。

四、宣传方式

各村(社区)、各单位防火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道防线,采用发放宣传单挂置宣传条幅)、设置固定宣传栏、车辆巡回播放禁火提示等传统手段和电子显示屏、“防火码”、短信推送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平台宣传防火常识以及法律法规,通过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大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实现森林草原防火“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1.各村(社区)、各行业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宣传教育工作进林区、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寺庙、进景区活动,形成“全民总动员、防火人人讲”的良好社会氛围,达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社区)单位利用LED大屏每天滚动播放护林防火公益广告或护林防火宣传标语

3.对全镇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即1名学生加6个家庭成员: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宣传教育格局)、“六个一”活动(悬挂一幅标语、上好一堂课、办好一期黑板报或手抄报、写好一篇作文、致家长的一封信、开一次家长会),抓好学校、学生的护林防火宣传。

4.加强《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宣传,做好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燃祭祀用品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管理工作。

5.宣传秸秆禁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作用,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中的重要作用;负责农田内及农林交错区秸秆禁烧、秸秆收集、储运等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指导。

6.各(社区)相关单位都要组织开展“五清”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可燃物堆积是森林火灾最大隐患的观念,指导督促居民及重点设施设备单位采取铲、清结合或化学除草等方式对房缘、电缘、路缘、地缘周边枯枝、杂草、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行经常性清理和秋后全面清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村(社区)、各单位务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二)认真组织,落实措施。村(社区)、各单位坚持常态化宣传和特险期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清明节”“秋冬季”及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科学分析火险形势,根据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营造全社会“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稳步推进,及时总结。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量化宣传任务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镇办公室在高火险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查检查,对防火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的(社区)责任人进行全通报,对因防火宣传工作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得,由此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党政主要领导关心、指导、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形成工作信息后上报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