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金村镇

金村镇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8-13 发布机构: 金村镇


金村镇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

自查报告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我镇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村镇下辖52个村10个社区,人口约5.8万人,镇域面积212.29平方公里,耕地8.7万亩,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国保5处,分别为晋城二仙庙、府城关帝庙、水东崔府君庙、玉皇庙、青莲寺,其中玉皇庙、青莲寺由市文旅局直接管理;市保10处,分别为磨山底关帝庙、寺南庄老营宫、孟匠三教堂、浮山遗址、东村摩崖造像、土楼岭烈士碑、东村娲皇窟、浮山古建筑群、铺头祖师庙、珏山古建筑群;县保5处,分别为土岭三教堂、管院二仙庙、大庄静乐宫、大庄西庙、上辛安双佛寺;三普点127处。

二、近三年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三年来,金村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牢固树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理念,坚持依法保护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推动文化遗


产活化利用,更好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一是树牢安全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文物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落实“一岗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对本地区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在乡镇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强化责任包保。建立健全乡镇文物保护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乡镇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和参与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紧盯重点领域,着力补齐短板

一是紧盯重点时期。充分结合季节特点,抓好防火防汛防雪防灾等重点时期安全工作,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发展,及时研判预警预报,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文物的影响。二是聚焦重点场所。对易受暴雨、雷电、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损毁的古桥、古建筑、古遗址等,组织严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从严从快采取措施,把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成灾之前,确保万无一失。三是提升处置能力。加强文物安全设备储备,防护设施维护;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方案预案,加强应急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风险排查,强化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要求各文物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隐患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对策和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文化站联合消防站、建设办、属地村社开展安全排查,逐一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联查、联动等措施。二是加大整治力度。针对一般风险,能改的立行立改,不能改的建立台账清单,逐项销号,同时回头看,确保效果;针对重大风险,按规定上报,联合上级部门深入排查、全面评估、实时跟进、动态清零。

三、存在问题

(一)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利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镇党委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召开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工、目任务、落实时限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但在后续监督落实工作中,极个别村(社区)、文物责任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和应付思想,压茬推进的劲头不足,比如:部分文物责任单位对于日常文物安全排查力度不够,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消极怠慢,不能及时消除文物安全隐患。

2.镇党委能严格按照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试行)》要求,每年对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2020年、2022年考察调研山西时关于文物保护利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回头看”。但“回头看”专项行动落实过程中往往是抓住了关键重点,忽视了不易发现的“草蛇灰线”,比如:部分文物责任单位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部分文物管理员和看护员由于年纪较大,缺乏文物保护专业知识,造成管理不善以及管理标准不统一,工作成效不够显著。

(二)在党中央对文物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委能够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利用理念,统筹保护利用两件大事,定期分析研判文物保护利用形势,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切实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落到实处。虽然多次召开文物保护利用会议,但相关机制不够完善,缺少文物保护部门、文物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研判成果转化低,总体听汇报多,督察落实少。

2.党委能够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但对相关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和措施宣传还不到位,进村入户力度不够,对各村(社区)开展的文物宣讲次数不多,营造氛围不够浓

(三)在党委(党组)及有关部门文物保护利用、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镇党委书记能把文物保护利用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利用重大问题;坚持把文物保护利用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文物保护利用一岗双责制度;统筹协调各方面单位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坚持扑下身子、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不存在大而化之问题。

2.镇长能够把文物保护利用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利用突出问题,统筹协调全镇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构建文物保护利用责任体系,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巡查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文物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能够扑下身子、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3.镇党委班子成员能够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但统筹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作用不足,比如:各界社会团体虽然主动配合参与到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来,但缺乏强有力的整合办法、缺乏明确的标准,导致社会层面力量虽然积极参与,但仍是各行其是,质量参差不齐。

4.镇政府分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干部能够落实文物保护利用日常工作领导责任,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利用监督检查、巡查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整改措施落实等。但分管领导对部分村以维修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名义用村集体资金维修庙宇的现象监管不力,如2022年郭壁村动用集体资金0.73万元维修村内龙王庙,2021年峪西村动用集体资金90.13万元维修龙禅寺

(四)在“一把手”及重要岗位负责人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存在“一把手”在文物保护项目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即强行推动项目启动或修复工作的问题。

2.不存在机构或个人不具备文物保护资质及条件,违法违规获得文物保护项目参与资格的问题。

3.不存在对发现的文物保护问题视而不见,或在执法检查方面说情干预、故意忽视,甚至出谋划策帮助逃避文物保护责任等问题。

4.文物保护执法中不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执法不公问题,确保每一项文物都得到公正、平等的保护。

5.不存在借文物保护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文物损害调查、行政处罚之机故意刁难,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转嫁费用等问题。

6.不存在公职人员与不法商人勾结,进行文物保护领域的利益输送、非法交易等问题,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存在政治信仰不够坚定“官本位”思想,算命看相、烧香拜佛、结交“大师”,理想信念缺失的问题

2.不存在政治服从不够坚决对组织交办的任务挑三拣四、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问题

3.不存在政治言论不够检点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对组织决定说三道四,散布负面消息的问题。

4.不存在政治团结不够自觉,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问题

5.不存在政治管理不够严格,纵容家人朋友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身边工作人员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袒护包庇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作水平,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检查和问题整改,加强打击文物犯罪力度,加快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扩大群防群治阵地,统筹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全面提升文物安全治理能力。深入研究文物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更好地发挥文物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中共金村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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