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金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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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26 发布机构: 金村镇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年10月31日经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全镇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法治意识、责任观念和安全素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法治体现,是整合优化原《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容、系统规范新时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依法科学高效做好防灭火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全

面准确实施。

二、精心组织,迅速掀起《条例》学习宣传热潮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周密安排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抓实学习培训各村(社区)主干、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组织本村(社区)、本单位人员,特别是森林草原防灭火一线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专题学习培训,深入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重点内容和法律责任,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正确运用。

(二)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群、喇叭、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开展入户宣传。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护林员要分片包户开展入户宣传,面对面向村(居)民解读《条例》中关于法律责任、用火管理等重点条款,提醒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远离林区用火,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防灭火规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落实,全力推动《条例》规定落地见效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严格源头管控。依法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二)夯实基础能力。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本村(社区)、本单位实际,科学规划和加快防火通道、生物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池、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村(居)级应急扑火小分队,配备灭火器、防火服、铁锹等必要扑火物资,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初期火情处置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村(社区)、各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完善会商研判、预警发布、应急响应、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强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和培训演练,提升依法依规、科学安全扑救火灾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林业站将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内容,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金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