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村镇森林草原防火区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防范措施》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现将《金村镇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防范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金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
金村镇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的防范措施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生态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实际,特制定了金村镇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防范措施,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组织体系
(一)村级及林区经营单位负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禁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将禁放任务分解到具体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护林员负直接责任。护林员是禁放工作的“前哨”与“探头”,对各自管护责任区负有直接的巡查、制止与报告责任。必须加密巡查频次,加大巡护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及其他紧急情况,确保问题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禁放氛围
(一)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村广播、公示公告栏、防火检查站、村民微信群等载体,在林区入口、旅游景点、公墓等重点区域,广泛张贴、悬挂禁放标语、横幅、通告,循环播放禁放规定和防火知识。
(二)突出宣传重点。紧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防火重点节点和高火险时段,提前介入,针对性开展“禁燃烟花爆竹,文明平安过节”主题宣传活动。
(三)丰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要求、森林草原火灾危害、典型案例警示以及文明祭祀、绿色庆贺等内容,切实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和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性。
三、严格火源管理,筑牢管控防线
(一)设置警示标识。在全镇所有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主要入口,增设醒目禁放烟花爆竹警示牌,明确禁放区域和法律责任。
(二)加强巡查巡护。组织护林员、瞭望员、管护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特别是在高火险天气和重点时段,实行全天候、网格化巡护。
(三)严控火种入山。在各防火检查站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人员实行严格登记和防火检查,坚决收缴携带的火种,并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四)管控周边源头。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周边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强排查和监管,引导经营者不得向意图进入防火区的人员销售烟花爆竹。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惩违规行为
(一)依法严厉查处。对违反本防范措施,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镇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联合司法部门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畅通举报渠道。公开镇森防办防火电话(2259588),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森林草原防火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处置高效
(一)强化队伍备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确保扑火人员熟练掌握灭火技能。及时清点、补充灭火水枪、铁锹、水桶等应急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社区)主干必须坚守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职,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或违法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现象。
六、推动移风易俗,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引导示范。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环保的祭祀方式和节庆方式,推广植树缅怀、鲜花祭祀、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替代行为。
(二)纳入节点管理。将烟花爆竹燃放时段森林草原防火区周边禁放烟花爆竹相关,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的重要内容,抓牢抓实,常抓不懈。
(三)总结评估提升。定期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周边禁放措施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防范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