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治
的通知
各养殖场(户):
为确保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泽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泽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泽政办发〔2025〕21号)和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6〕2号)文件要求,粪污处理设施排查内容具体如下:
一、立整立改问题
1.消纳协议和台账
是否签订粪污消纳还田协议或集中收集处理协议;粪污消纳还田台账填写是否完善。
2.粪污处理设施是否已满,是否及时消纳;是否有安全警示牌;粪污堆沤棚是否有乱堆乱放杂物现象;排污管道是否按要求实行暗沟布设、雨污分流;是否对干粪棚和三级污水沉淀池进行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
二、限期整改问题
三级污水沉淀池、排污管道有无渗漏现象;粪便是否有
乱堆乱放现象;污水是否有乱排、偷排现象。
三、无粪污处理设施问题
对无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要求按照《泽州县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导则》,建设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并与10月底以前完成建设,11月底以前完成验收。
检查过程中,发现畜禽粪污乱堆乱放、乱排、偷排等现象,要留存影像资料,如限期整改不到位,将移交环保执法部门。
为便于及时掌握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动态,每周五上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及典型经验做法等。
金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