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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11 发布机构: 金村镇

金政发〔2026〕12

金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通  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5日


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

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各方责任,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到 “责任无盲区、排查死角、隐患全清零”,根据县安委会《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泽安委发〔2026〕1号),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工作内容

安全责任大落实

全镇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聚焦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有关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3个责任,结合本辖区、本领域、本企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措施,重点落实好16项具体责任:

1.主要负责人责任大落实

①落实理论学习。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②落实“两个清单”。3月底前制定完成支村“两委”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严格对照落实,村(社区)主干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其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③落实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各村(社区)要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2.分管监管责任大落实

①落实“全链条”监管。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履行本单位统筹协调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领域各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起“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评估。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对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评估,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③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本单位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人员满足工作需求,并定期检查考核;

④落实检查整改计划。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3.企业主体责任大落实

①落实主体企业责任。强化主体企业监督管理,每半年聚焦核心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每年组织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履职专项汇报

②落实主要负责人职责。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认真履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行业领域特点和企业规模等实际,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三项人员”持证上岗、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新进员工岗前培训相关规定,组织全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一行业一清单”进行1次全覆盖培训;

④落实重点环节管控。建立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制度和外包外租等事故易发环节管控制度和措施;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实行“无监控不作业”,开展视频“反三违”;

⑤落实内部举报奖励。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制定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途径、举报事项和奖励标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要上报直接监管部门;

⑥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编制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高危行业每半年开展1次应急实战化演练,其他行业每年开展1次演练。

(二)安全风险大排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既有建筑、城镇燃气、电力、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危险废物、民爆物品、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督查检查、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委会督导巡查的方式同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及省内外事故教训,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事项。

1.企业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对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开展1次全面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定期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情况要按照分级原则上报镇相关监管部门,其中,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部门督查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分级分类制定督查检查计划积极运用明暗访、专家帮扶的方式,对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1轮全覆盖检查,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头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次;要充分落实基层减负与提高检查质效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数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各分管每月深入分管行业领域检查指导3次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地点、发现问题、提出的要求都要建立台账。

4.镇级督导巡查。每季度对各村(社区)、重点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导巡查。发现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相关部门依规追责问责。

(三)安全隐患大整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盯突出风险、重大隐患、难点问题和一般问题4类问题隐患,综合采取清单推进、挂牌督办、典型曝光等手段,以最有力的手段、最坚决的态度做到“突出风险有效防治、重大隐患全部整治、难点问题硬核攻坚、一般隐患见底清零”。

1.开展突出风险防范。各有关单位要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联合会商,针对本领域的季节性、周期性、阶段性特点全面开展动态风险辨识,全面梳理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问题及防控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和要求,形成风险研判分析报告上报镇安委办。

2.开展重大隐患整治。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各类“督检考”反馈和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全部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资金、时限、责任单位和应急预案,原则上重大隐患整治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确需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间隐患点防范措施,对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规落实停产停业等整改措施。

3.开展难点问题攻坚。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全面梳理长期存在、反复发生、涉及多方责任、需跨部门协调或技术复杂的深层次问题,要明确牵头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倒排工期开展集中攻坚。特别是对2024年以来各类“督检考”反馈的遗留问题,要在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

4.开展一般问题清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要于3月1日前对本辖区、本领域、本企业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1次“回头看”,对发现的整改效果不佳、逾期未改和拖而不改的问题,要全部纳入2026年问题台账,统一实行“即时排查、即时整改、当月销号”的工作机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三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28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要及时召开专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1日—9月30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大落实、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核心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围绕责任落实,建立任务台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围绕风险排查,建立调度机制,积极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围绕隐患整治,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推动三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聚焦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以及重难点问题隐患,集中力量开展攻坚整治。针对责任悬空、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专项督导检查,确保通过“三大行动”实现“责任无盲区、排查死角、隐患全清零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分析“三大行动”期间本辖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认真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齐在法规制度、标准规定、政策措施等存在的漏洞,全面建立健全并纳入日常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抓总负责人,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实际情况适当充实完善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并认真落实“每月报送”“定期调度”“三项防控”“四级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月报送”机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在每月22日前报送《金村镇安全责任大落实任务台账》(见附件1)落实情况,《金村镇安全风险大排查调度表(见附件2)推进情况,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镇安委办邮箱

(二)“定期调度”机制。镇政府每月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议,研究了解“三大行动”任务进展,对推进缓慢的工作要定期开展研判,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三)落实防控机制。全镇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期间,镇安委办全面落实防控工作措施。一是快速查处机制。对上级检查和安委办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镇安委办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快查快处,落实“当日开展现场调查、次日形成调查意见、三日报送案例剖析、当月全领域案例通报”的快速调查处置机制。二是“红黄牌”警告机制。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突出风险防范不扎实的,要给予“黄牌”预警;对问题严重或发生影响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红牌”警告。“红黄牌”情况将与年度安全生产评比表彰直接挂钩。

(四)“四级帮扶”机制。镇政府对开展“三大行动”工作不力的村(社区)、企业将开展分级帮扶。其中,对问题隐患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分管领导组织专家开展“体检式”帮扶;对重点任务推进缓慢的单位,镇政府组织开展督导帮扶;对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企业,镇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帮扶;对发生较大事故和较大影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村(社区),镇安委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属地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属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